YAHOO最近「終於」併吞了無名小站,此舉也「再度」引發了許多入口網站的整體圍剿。而這樣的戲碼,總是一再地上演著,永無止盡,不管是那個行業別,現實世界、還是網路世界。
從YAHOO的拍賣一開始收上架費3塊,一堆人抗爭過一次;收3%手續費,又一堆網站與網友對戰過;這次收購無名…網友們聲音小了,大得卻是其他入口網站。
事實上,「大者恆大」,已然是這個社會達爾文主義發展至極致的資本主義社會必然的結果,再怎麼抗拒這樣的潮流,又有何意義?這些正在抗議的入口網站哪一個敢說自己當初沒有利用過自己網站流量大的優勢壓迫過其他更小的入口網站?PCHOME站著電子交易最大,蠶食鯨吞過多少小交易網站的空間?YAM又真的敢說自己沒有試圖與QQ策略聯盟好爭取親大陸用戶的歡心?這樣的雙重標準,實在難看。
我反對無名一路利用著各式無恥的招式爬上來,但,我討厭的是無名站長經營態度本身,與收購無名的YAHOO無關,至少即便我要討厭YAHOO也不會主因於收購無名這個理由。
現下,以其他入口網站的策略立場而言,出來抗議YAHOO收購無名,只是精神勝利法的一種表現手法而已,最多了不起炒炒新聞;重點在於如何在「後YAHOO時代」繼續穩住自己僅存的一點立足點吧?但,我似乎沒有看到其他入口網站在維繫自己僅存威名的任何一點掙扎痕跡。
PCHOME也許曾經在YAHOO拍賣3%上路後,靠著成立免費的「露天拍賣」,贏得了部分的掌聲。
但,眼下大多數的網友要拍賣,往往仍然是在YAHOO上刊登,然後買賣雙方私下談好價格之後,才說好一起回露天拍賣結標的…這樣的模式,露天什麼也沒賺到,平白浪費了自己的流量與維繫費用,連廣告收入都賺不了多少:因為來結標的網友通常只為了結標,是不會去點廣告的。
PCHOME,有為此無奈的狀況作任何反擊或配套嗎?我看不到。
YAM被Webs-TV收購之後,很明顯地是想要走「網路電視」這樣的路線,試圖建立屬於自己的半壁江山。
但,在台灣有線電視(類比訊號)發達到現今這個地步時,Webs-TV自己節目收費又不合理,更遑論沒什麼好看的節目,這樣大費周章地收購YAM 真的有帶來任何優勢嗎?醒醒吧!若你Webs-TV一直以來的模式作得起來,根本無須收購YAM你也早就大勝了!證明幾乎失敗的營運模式,就算你能買下 GOOGLE的網址也是白費的。
更何況,收購YAM之後,Webs-TV有做任何新的改變嗎?我也沒有看到。
立委?算了吧!你先顧好你自己今年年底選得上吧!
公平會?每次都只罰一兩百萬,這些大公司年收幾億起跳,會在乎你這一兩百萬的罰款嗎?省省吧!
與其想藉著打擊第一名來贏得一些目光,不如想辦法跟第一名策略聯盟或者是把自己做起來吧…Orz
[新聞] 無名即將被 Yahoo!奇摩併購? 與本人相關評論
http://61.59.207.176/phpbb2/viewtopic.php?t=4563
http://61.59.207.176/phpbb2/viewtopic.php?t=4659
2007年1月22日 星期一
2006年9月17日 星期日
雅虎奇摩宣佈收購無名小站
這篇新聞其實不算新聞了,
大概已經傳一陣子了,
當時,我第一將公開版的新聞轉貼到某位有人的秘密版時,
我的回文是:
「終於…」
接著,什麼話都不再說了。
因為,會出現在那個版的朋友,
都是跟我非常要好的,
他們其中甚至有很多也聽過我大聲斥責無名小站的經營方式,
我當時就直接在批評後面說:
「公司化?說得那麼好聽,
不過就是想把這塊招牌弄得更值錢,
然後高價賣掉吧?
是Yahoo?還是Pchome?」
果不其然,
這個月初成真了。
會再發這篇文,
主要並不是要再批一次無名。
說到底,我其實並沒有那麼討厭無名,
事實上,我是非常欣賞站長們這一切一路走來的艱辛與正確的抉擇,
甚至是非常嫉妒的。
但,也就是因為太明確、太清楚、野心做得太過份了,
卻又用這麼漂亮的語言包裝到那麼多人沒辦法看穿…
這點讓我不欣賞到了極點!!!!!!!!!!!!!
如果,
無名對站長們與網友們的價值,
真的有站長群當初大當機後說的那麼崇高。
當初,
為了這崇高的夢想,
根本就不該公司化。
應該「基金會化」。
(差別我不解釋,懂的人就懂,
不懂的人,我說破嘴也沒有用。)
基金會化,可以賺到所有站長們心裡想賺,卻不敢說出來的錢,
也守得住他們的名聲,
更可以做一些更有技巧的事情,
賺到比現在賣給Yahoo七億更高的價碼。
(至於怎麼做,對不起,我不可能會說的。)
如果,在大當機之後,
就下定決心知道這是一個可以海撈一票的招牌,
那,請直接明講,
告訴別人你的野心。
這樣,我非但不會覺得不欣賞,
我還會非常期待看到站長們能下出什麼更高明的好棋。
可,如今這吃像雖然不置於太難看,
但,在看得懂的人眼裡,
卻也不甚俐落…
更別談這篇新聞裡點出的:
「口口聲聲說不賣,
結果又說讓Yahoo有優先認股權…」
唉,做到這一步,
會不會真的稍微不堪了一點點?
PS:
除了無名最早讓人懷念的清純telnet bbs,
他web化之後,我就完全失望透頂了,
我根本沒有在上面使用過任何相簿或Blog功能。
大概已經傳一陣子了,
當時,我第一將公開版的新聞轉貼到某位有人的秘密版時,
我的回文是:
「終於…」
接著,什麼話都不再說了。
因為,會出現在那個版的朋友,
都是跟我非常要好的,
他們其中甚至有很多也聽過我大聲斥責無名小站的經營方式,
我當時就直接在批評後面說:
「公司化?說得那麼好聽,
不過就是想把這塊招牌弄得更值錢,
然後高價賣掉吧?
是Yahoo?還是Pchome?」
果不其然,
這個月初成真了。
會再發這篇文,
主要並不是要再批一次無名。
說到底,我其實並沒有那麼討厭無名,
事實上,我是非常欣賞站長們這一切一路走來的艱辛與正確的抉擇,
甚至是非常嫉妒的。
但,也就是因為太明確、太清楚、野心做得太過份了,
卻又用這麼漂亮的語言包裝到那麼多人沒辦法看穿…
這點讓我不欣賞到了極點!!!!!!!!!!!!!
如果,
無名對站長們與網友們的價值,
真的有站長群當初大當機後說的那麼崇高。
當初,
為了這崇高的夢想,
根本就不該公司化。
應該「基金會化」。
(差別我不解釋,懂的人就懂,
不懂的人,我說破嘴也沒有用。)
基金會化,可以賺到所有站長們心裡想賺,卻不敢說出來的錢,
也守得住他們的名聲,
更可以做一些更有技巧的事情,
賺到比現在賣給Yahoo七億更高的價碼。
(至於怎麼做,對不起,我不可能會說的。)
如果,在大當機之後,
就下定決心知道這是一個可以海撈一票的招牌,
那,請直接明講,
告訴別人你的野心。
這樣,我非但不會覺得不欣賞,
我還會非常期待看到站長們能下出什麼更高明的好棋。
可,如今這吃像雖然不置於太難看,
但,在看得懂的人眼裡,
卻也不甚俐落…
更別談這篇新聞裡點出的:
「口口聲聲說不賣,
結果又說讓Yahoo有優先認股權…」
唉,做到這一步,
會不會真的稍微不堪了一點點?
PS:
除了無名最早讓人懷念的清純telnet bbs,
他web化之後,我就完全失望透頂了,
我根本沒有在上面使用過任何相簿或Blog功能。
2006年8月22日 星期二
蕃薯藤網站將賣給網絡數碼
唉…怎麼說呢?
該說「總算」嗎?
yam的被併購,幾乎早就是遲早的事情了,
因為在入口網站的世界,
第三名以後確實就幾乎沒有市場了。
更遑論,現在台灣第一名是yahoo,
第二名還說不定是pchome還是google的當下,
「號稱」第三名的yam又怎麼能好好生存下去呢?
昨天才跟朋友聊到了一些事情,
就像對出版社來說,真正買書的讀者才有價值,租與借的讀者價值甚低。
對入口網站來說也一樣,
最重點並不是點擊率,也不是設其為首頁的人數多寡,
關鍵核心在於「有多少人使用其付費服務,或者依賴其資訊介紹(廣告收益)」。
Yahoo什麼都有,尤其是拍賣跟搜尋廣告;
Pchome的購物台打遍網路;
Goole搜尋天下無敵;
MSN還有IM的無限連段;
Yam有的是什麼?
Yam連搜尋引擎都還得是google的…
(這也是正確的作法啦,
與其自己寫一個爛爛的搜尋引擎,
不如聯名用最好的。)
但,Yam走出了什麼自己的路?
---------------------------------------------------------------------
現在,Webs-TV挾著強大的網路電視作為主打,
買下了Yam,
真的能帶來什麼新的旋風嗎?
我雖然很想說:「暫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可,事實上,我卻完全沒辦法把這件事用保留的態度看下,
因為,我認定他會失敗…
---------------------------------------------------------------------
雖然,大家一直嚷著台灣的有線電視太貴,而且一直漲價。
但,說到底,有線電視的費用還是比現在網路電視的費用便宜太多了。
價格上沒有競爭力就算了,
更慘烈的是,
兩種電視的收視客戶群還全然不一樣。
我並不是說兩者之間沒有交集,
當然還是有既網路中毒,也超愛看電視,
這兩種活動佔去全天所有休閒時間的人。
但,趨勢是,這種人會越來越少,
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網路時代,已經漸漸造就出一批:
「只上網,不看報甚至連電視也不太看的新顧客」了。
而且,這種顧客量會越來越多,
等到會看有線電視的顧客群隨著時間減少之後,
有線電視還有多大市場空間,值得玩味。
(這也是有線電視市場未來需要擔心的事情。)
在這種嚴峻的情況下,
網路電視如果繼續用這種半調子、沒有新意的運作方式,
我完全不覺得有任何更上一層樓的機會與空間!
---------------------------------------------------------------------
當然啦,所以,
重點就在於網路電視要怎麼重新訂位自己的服務方式與收費機制。
這應該就要從大家對目前有線電視不滿的利基切入。
目前大家對有線電視最不滿的當然是:
「收費太高」跟「有一堆沒有意義的台」。
然後用強迫套餐全買的方式,
逼客戶一定要全部都買,完全沒辦法自由選擇哪些台我不要看。
網路電視當然應該要從這兩點著手啊!
但,他們卻不願意選擇降低收費,
也不願意放棄套餐:好包爛的方式,
只願意選擇以超高昂貴的價格賣單個節目。
這當然注定會失敗啊!
因為,他根本沒有針對大家不喜歡有線電視的部分作改革啊!
敏銳一點的人大概已經知道我要說什麼了。
對,這就是為何除了Apple的iTunes Music Store以外,
其他的合法收費音樂網站會失敗的主因!
其他的音樂網站,就是堅持要嘛吃到飽全包,要嘛單下載就非常貴。
但,TMS卻選擇了壓低價格、有效試聽,
更在連線品質的技術問題上作了穩定的支援。
台灣現階段的網路電視要成功,
最好、也是唯一的取經對象正是TMS。
與其每個節目都單價很高,
為何不選擇用同樣的價格「各台包月」或包日?
技術面作不到嗎?
人家YouTube就作給你看了,
你直接去請人家授權又如何?
你甚至可以把試看的節目就直接掛在YouTube的網站裡面!
很多事情,是需要換個想法的…
MOD如果繼續用他們廣告主打的方式收費,
他們也是注定會失敗的…
該說「總算」嗎?
yam的被併購,幾乎早就是遲早的事情了,
因為在入口網站的世界,
第三名以後確實就幾乎沒有市場了。
更遑論,現在台灣第一名是yahoo,
第二名還說不定是pchome還是google的當下,
「號稱」第三名的yam又怎麼能好好生存下去呢?
昨天才跟朋友聊到了一些事情,
就像對出版社來說,真正買書的讀者才有價值,租與借的讀者價值甚低。
對入口網站來說也一樣,
最重點並不是點擊率,也不是設其為首頁的人數多寡,
關鍵核心在於「有多少人使用其付費服務,或者依賴其資訊介紹(廣告收益)」。
Yahoo什麼都有,尤其是拍賣跟搜尋廣告;
Pchome的購物台打遍網路;
Goole搜尋天下無敵;
MSN還有IM的無限連段;
Yam有的是什麼?
Yam連搜尋引擎都還得是google的…
(這也是正確的作法啦,
與其自己寫一個爛爛的搜尋引擎,
不如聯名用最好的。)
但,Yam走出了什麼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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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Webs-TV挾著強大的網路電視作為主打,
買下了Yam,
真的能帶來什麼新的旋風嗎?
我雖然很想說:「暫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可,事實上,我卻完全沒辦法把這件事用保留的態度看下,
因為,我認定他會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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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大家一直嚷著台灣的有線電視太貴,而且一直漲價。
但,說到底,有線電視的費用還是比現在網路電視的費用便宜太多了。
價格上沒有競爭力就算了,
更慘烈的是,
兩種電視的收視客戶群還全然不一樣。
我並不是說兩者之間沒有交集,
當然還是有既網路中毒,也超愛看電視,
這兩種活動佔去全天所有休閒時間的人。
但,趨勢是,這種人會越來越少,
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網路時代,已經漸漸造就出一批:
「只上網,不看報甚至連電視也不太看的新顧客」了。
而且,這種顧客量會越來越多,
等到會看有線電視的顧客群隨著時間減少之後,
有線電視還有多大市場空間,值得玩味。
(這也是有線電視市場未來需要擔心的事情。)
在這種嚴峻的情況下,
網路電視如果繼續用這種半調子、沒有新意的運作方式,
我完全不覺得有任何更上一層樓的機會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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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啦,所以,
重點就在於網路電視要怎麼重新訂位自己的服務方式與收費機制。
這應該就要從大家對目前有線電視不滿的利基切入。
目前大家對有線電視最不滿的當然是:
「收費太高」跟「有一堆沒有意義的台」。
然後用強迫套餐全買的方式,
逼客戶一定要全部都買,完全沒辦法自由選擇哪些台我不要看。
網路電視當然應該要從這兩點著手啊!
但,他們卻不願意選擇降低收費,
也不願意放棄套餐:好包爛的方式,
只願意選擇以超高昂貴的價格賣單個節目。
這當然注定會失敗啊!
因為,他根本沒有針對大家不喜歡有線電視的部分作改革啊!
敏銳一點的人大概已經知道我要說什麼了。
對,這就是為何除了Apple的iTunes Music Store以外,
其他的合法收費音樂網站會失敗的主因!
其他的音樂網站,就是堅持要嘛吃到飽全包,要嘛單下載就非常貴。
但,TMS卻選擇了壓低價格、有效試聽,
更在連線品質的技術問題上作了穩定的支援。
台灣現階段的網路電視要成功,
最好、也是唯一的取經對象正是TMS。
與其每個節目都單價很高,
為何不選擇用同樣的價格「各台包月」或包日?
技術面作不到嗎?
人家YouTube就作給你看了,
你直接去請人家授權又如何?
你甚至可以把試看的節目就直接掛在YouTube的網站裡面!
很多事情,是需要換個想法的…
MOD如果繼續用他們廣告主打的方式收費,
他們也是注定會失敗的…
2006年4月18日 星期二
從數碼戲胞與彈水阿給的倒閉看免費網路遊戲
從數碼戲胞與彈水阿給的倒閉看免費網路遊戲
一、單機版遊戲的盜版惡性循環:
自1990年代,台灣資訊產業急速發展之後,單機版電腦遊戲(PCGAME)的風靡便成為了學童與青少年除了TVGAME以外的主流娛樂之一了。從大宇資訊的大富翁系列、軒轅劍系列到膾炙人口的仙劍奇俠傳系列,甚至是智冠的金庸群俠傳等,都幾乎成了新組裝之個人電腦必備的單機版遊戲了。
雖然,這句話看起來像是對遊戲產業在台灣的一種讚美,可,若考慮到台灣另一個惡名「海盜王國」,那就可能會讓遊戲製作公司們欲哭無淚。
是的,雖然一如前段所述幾乎每一台新組的個人電腦上,都安裝好了這麼多有趣的電腦遊戲,可,卻幾乎全是盜版的。只有極為少數的玩家,真正掏錢去購買這些電腦遊戲。
不管遊戲製作公司花了再多的心力,發明了再多的防盜手續,總有駭客有辦法迅速破解這些市售的單機版遊戲,且在發售後旋即燒錄成盜版光碟違法兜售。
這樣惡質的現象,可說是讓台灣許多遊戲製作公司心碎不已,但也幾乎是無力挽救。
二、單機版遊戲的網路傳播:
到2000年前後,台灣寬頻網路開始逐漸普及,電腦遊戲盜版的現象日益嚴重,最後甚至出現了連盜版商這種無本生意都幾乎無法生存的窘境。
因為,盜版玩家們開始藉由網路傳輸彼此想要的遊戲,到最後連盜版光碟都不想去夜市購買了。
知名的遊戲公司漢堂國際的代表作幽城幻劍錄,甚至出現了攻略本(有點像遊戲的指導用參考書)銷售量遠勝於遊戲本身的荒唐現象!盜版所給正版遊戲廠商帶來的傷害之深由此可見。
同樣的情形也完全同步發生在音樂產業上,而音樂產業所受到的傷害,直到最近幾個月幾場關鍵的司法訴訟終於結束,才勉強得到平息。
三、付費網路遊戲時代的來臨:
寬頻的普及,給予了單機版遊戲產業致命的一擊,卻也讓整個PCGAME遊戲產業看到了另一絲明天的曙光,那就是網路遊戲(Online Game)的出現。
單機版遊戲,只要防盜版程序被破解,就等於是任盜版駭客宰割了。可,網路遊戲卻像是電話與手機一樣,要求玩家的電腦必須藉由網路不斷地跟遊戲公司本身的電腦連線,交換最新的消息,如此一來,遊戲公司便得到了要求玩家絕對必須付費的王牌手段了!
正如同電話與手機費用只要消費者不去繳費便無法繼續通話一樣,若網路遊戲的玩家停止了付費給網路遊戲公司,網路遊戲公司一樣會馬上切斷此玩家帳號的連線權限,讓玩家無法繼續進行遊戲。
此間,最負盛名的代表遊戲,非遊戲橘子公司代理的韓國網路遊戲「天堂」莫屬了。
四、付費網路遊戲的瓶頸:
雖然,網路遊戲的收費方式,克服了舊有單機版電腦遊戲盜版的問題,但也旋即帶來了兩個全新的問題:
1、 如何刺激玩家不斷付費玩下去?
2、 外掛程式(駭客程式)作弊現象的發生
這兩個問題其實都根深蒂固於同一個癥結點,也就是「遊戲的耐玩度」上。
要想讓玩家一而再的掏錢出來,最好的方法就是這個遊戲能永遠保持新鮮感,且讓玩家永無止盡的追尋下去。
但外掛(駭客程式)的出現,卻造成了遊戲耐玩度(遊戲壽命)相當嚴重的傷害,甚至有可能造成整個網路遊戲的死亡。
以往單機版遊戲時代,玩家在單機版遊戲中作弊,最多影響到自己與電腦程式之間的競爭,即便作弊行為會縮短這款單機版遊戲的壽命,遊戲公司也並不特別在乎,只要玩家掏錢購買了這款單機遊戲,並且會願意繼續掏錢購買下一款,那麼單機版遊戲公司的營收並不會受損。
但這樣的作弊現象到了付費網路遊戲時代的外掛,傷害便會迅速擴大,因為網路遊戲中,玩家不僅與電腦程式互動,更與其他同時在線上的玩家競爭,一旦有第一批玩家開始使用外掛來作弊,不僅對這批玩家而言,這款網路遊戲的耐玩度下降,對於其他沒有作弊的玩家而言亦非常不公平。不管那些原本沒有使用外掛作弊的玩家是選擇同流合污,抑或負氣放棄這款網路遊戲不玩了,外掛程式作弊的傷害都已經造成了。
因此,有心長期經營的網路遊戲公司無不竭盡全力防堵外掛程式的蔓延,其投入的資源甚至比當年單機版遊戲的防盜版程序更龐大。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多數的付費網路遊戲,依舊是外掛程式橫行居多。
五、免費網路遊戲的嘗試與截至目前為止的失敗:
由於外掛程式對付費網路遊戲造成的傷害實在是無可避免,最後,終於有遊戲公司開始嘗試開放「免費網路遊戲」來讓玩家參與了。
只是,即便是號稱所謂的「免費」,遊戲公司本身仍有相當沈重的營運成本要負擔,勢必要尋找其他收入方式來弭平營運成本的支出。
若以一個完全局外人的角度來看一個「不收費」的狀況來分析,這樣的經營手段,一定要有幾大條件來支柱:
1、確實選對了消費族群
2、相當厚實的資本,好撐過前期的虧損,直到有機會轉虧為盈。
3、變化萬千的企劃,不斷地刺激消費者購買周邊的慾望,藉由周邊商品來增加收入。
4、遊戲本身的耐玩度。
針對前兩項,看起來是經營任何企業必要的條件之一,可,對不收費的網路遊戲而言,這項條件便得異常吃重。
不過,針對一個遊戲本身不收費,而靠周邊產品賺錢的「專案」來說,能收費的項目,也就是第三點其實才是整體經營的最重點。
最有效的例子就是「電視台製作的連續劇」。連續劇本身,播完了就沒有了,耐看度多半不會超過看三遍。事實上,放映連續劇本身,並不能給電視台帶來多少營收,真正的收入都在廣告時段的出租跟塑造偶像後能賣出的週邊商品上。
而免費網路遊戲中,目前最出名的代表,莫過於數碼戲胞公司所推出的「彈水阿給」了。
彈水阿給脫胎自日商科樂美公司著名的單機遊戲轟炸超人,挾著轟炸超人二十餘年來仍不斷推陳出新的賣座,彈水阿給本身便具有相當高的耐玩度。
再加上可愛的玩偶主角與不斷地舉辦巡迴比賽炒熱氣氛,彈水阿給很快地便在中低年齡層的學童間打出了一片天。
但經歷了近兩年的時間後,彈水阿給的風光也就僅止於此,二00五年底遊戲公司數碼戲胞驚爆財務危機,二00六年四月中旬,更甚至無預警地全面終止服務。
雖然,幾個月後,彈水阿給被另一家網路遊戲公司遊戲橘子給接手,並改名為爆爆王持續營運,但卻也風華不再。
仔細分析數碼戲胞與彈水阿給失敗的原因,仍離不開上述所提到的四大條件支柱。雖然彈水阿給看似在後三項條件上符合了,但第一項的錯誤「選錯消費者族群」卻仍造成後三大項條件的同時崩盤。
今天,絕大多數中低年齡層的學童之所以沒辦法玩其他付費的網路遊戲,而來玩免費的彈水阿給,就是因為負擔不起付費網路遊戲一個月動輒三五百元的月費。
既然,連三百元都負擔不起,又怎麼可能有餘錢去購買彈水阿給的周邊商品呢?
再者,即便遊戲公司數碼戲胞的算盤勢這樣打的:「先拉不付錢的學生來玩,藉此廣告並拓展至願意付費的玩家。」只是,數碼戲胞卻也忘記了彈水阿給的所有企畫對象幾乎都是小學生居多,這些企畫是很難吸引有消費能力的中學生甚至成年人的。
由此看來,彈水阿給的失敗,其實並不讓人意外。
六、小結:
總的來說,前段提到的四大條件支柱,其實並不僅僅是免費網路遊戲需要,不論單機版遊戲抑或付費網路遊戲,都需要這四大條件支柱。
但對於完全沒有直接收費來源的免費網路遊戲來說,這次四大條件支柱,便顯得更加重要。
只可惜,眼下台灣十數款免費網路遊戲中,扣除掉過氣的付費網路遊戲免費化後,便再也沒有任何一款免費網路遊戲能同時經得起這四大條件的考驗了,幾乎所有的免費網路遊戲都持續地靠著第二項「雄厚的資本」慘淡經營著。
由此可見,台灣是否真的適合發展「免費網路遊戲」,仍有待時間的觀察與考驗。
一、單機版遊戲的盜版惡性循環:
自1990年代,台灣資訊產業急速發展之後,單機版電腦遊戲(PCGAME)的風靡便成為了學童與青少年除了TVGAME以外的主流娛樂之一了。從大宇資訊的大富翁系列、軒轅劍系列到膾炙人口的仙劍奇俠傳系列,甚至是智冠的金庸群俠傳等,都幾乎成了新組裝之個人電腦必備的單機版遊戲了。
雖然,這句話看起來像是對遊戲產業在台灣的一種讚美,可,若考慮到台灣另一個惡名「海盜王國」,那就可能會讓遊戲製作公司們欲哭無淚。
是的,雖然一如前段所述幾乎每一台新組的個人電腦上,都安裝好了這麼多有趣的電腦遊戲,可,卻幾乎全是盜版的。只有極為少數的玩家,真正掏錢去購買這些電腦遊戲。
不管遊戲製作公司花了再多的心力,發明了再多的防盜手續,總有駭客有辦法迅速破解這些市售的單機版遊戲,且在發售後旋即燒錄成盜版光碟違法兜售。
這樣惡質的現象,可說是讓台灣許多遊戲製作公司心碎不已,但也幾乎是無力挽救。
二、單機版遊戲的網路傳播:
到2000年前後,台灣寬頻網路開始逐漸普及,電腦遊戲盜版的現象日益嚴重,最後甚至出現了連盜版商這種無本生意都幾乎無法生存的窘境。
因為,盜版玩家們開始藉由網路傳輸彼此想要的遊戲,到最後連盜版光碟都不想去夜市購買了。
知名的遊戲公司漢堂國際的代表作幽城幻劍錄,甚至出現了攻略本(有點像遊戲的指導用參考書)銷售量遠勝於遊戲本身的荒唐現象!盜版所給正版遊戲廠商帶來的傷害之深由此可見。
同樣的情形也完全同步發生在音樂產業上,而音樂產業所受到的傷害,直到最近幾個月幾場關鍵的司法訴訟終於結束,才勉強得到平息。
三、付費網路遊戲時代的來臨:
寬頻的普及,給予了單機版遊戲產業致命的一擊,卻也讓整個PCGAME遊戲產業看到了另一絲明天的曙光,那就是網路遊戲(Online Game)的出現。
單機版遊戲,只要防盜版程序被破解,就等於是任盜版駭客宰割了。可,網路遊戲卻像是電話與手機一樣,要求玩家的電腦必須藉由網路不斷地跟遊戲公司本身的電腦連線,交換最新的消息,如此一來,遊戲公司便得到了要求玩家絕對必須付費的王牌手段了!
正如同電話與手機費用只要消費者不去繳費便無法繼續通話一樣,若網路遊戲的玩家停止了付費給網路遊戲公司,網路遊戲公司一樣會馬上切斷此玩家帳號的連線權限,讓玩家無法繼續進行遊戲。
此間,最負盛名的代表遊戲,非遊戲橘子公司代理的韓國網路遊戲「天堂」莫屬了。
四、付費網路遊戲的瓶頸:
雖然,網路遊戲的收費方式,克服了舊有單機版電腦遊戲盜版的問題,但也旋即帶來了兩個全新的問題:
1、 如何刺激玩家不斷付費玩下去?
2、 外掛程式(駭客程式)作弊現象的發生
這兩個問題其實都根深蒂固於同一個癥結點,也就是「遊戲的耐玩度」上。
要想讓玩家一而再的掏錢出來,最好的方法就是這個遊戲能永遠保持新鮮感,且讓玩家永無止盡的追尋下去。
但外掛(駭客程式)的出現,卻造成了遊戲耐玩度(遊戲壽命)相當嚴重的傷害,甚至有可能造成整個網路遊戲的死亡。
以往單機版遊戲時代,玩家在單機版遊戲中作弊,最多影響到自己與電腦程式之間的競爭,即便作弊行為會縮短這款單機版遊戲的壽命,遊戲公司也並不特別在乎,只要玩家掏錢購買了這款單機遊戲,並且會願意繼續掏錢購買下一款,那麼單機版遊戲公司的營收並不會受損。
但這樣的作弊現象到了付費網路遊戲時代的外掛,傷害便會迅速擴大,因為網路遊戲中,玩家不僅與電腦程式互動,更與其他同時在線上的玩家競爭,一旦有第一批玩家開始使用外掛來作弊,不僅對這批玩家而言,這款網路遊戲的耐玩度下降,對於其他沒有作弊的玩家而言亦非常不公平。不管那些原本沒有使用外掛作弊的玩家是選擇同流合污,抑或負氣放棄這款網路遊戲不玩了,外掛程式作弊的傷害都已經造成了。
因此,有心長期經營的網路遊戲公司無不竭盡全力防堵外掛程式的蔓延,其投入的資源甚至比當年單機版遊戲的防盜版程序更龐大。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多數的付費網路遊戲,依舊是外掛程式橫行居多。
五、免費網路遊戲的嘗試與截至目前為止的失敗:
由於外掛程式對付費網路遊戲造成的傷害實在是無可避免,最後,終於有遊戲公司開始嘗試開放「免費網路遊戲」來讓玩家參與了。
只是,即便是號稱所謂的「免費」,遊戲公司本身仍有相當沈重的營運成本要負擔,勢必要尋找其他收入方式來弭平營運成本的支出。
若以一個完全局外人的角度來看一個「不收費」的狀況來分析,這樣的經營手段,一定要有幾大條件來支柱:
1、確實選對了消費族群
2、相當厚實的資本,好撐過前期的虧損,直到有機會轉虧為盈。
3、變化萬千的企劃,不斷地刺激消費者購買周邊的慾望,藉由周邊商品來增加收入。
4、遊戲本身的耐玩度。
針對前兩項,看起來是經營任何企業必要的條件之一,可,對不收費的網路遊戲而言,這項條件便得異常吃重。
不過,針對一個遊戲本身不收費,而靠周邊產品賺錢的「專案」來說,能收費的項目,也就是第三點其實才是整體經營的最重點。
最有效的例子就是「電視台製作的連續劇」。連續劇本身,播完了就沒有了,耐看度多半不會超過看三遍。事實上,放映連續劇本身,並不能給電視台帶來多少營收,真正的收入都在廣告時段的出租跟塑造偶像後能賣出的週邊商品上。
而免費網路遊戲中,目前最出名的代表,莫過於數碼戲胞公司所推出的「彈水阿給」了。
彈水阿給脫胎自日商科樂美公司著名的單機遊戲轟炸超人,挾著轟炸超人二十餘年來仍不斷推陳出新的賣座,彈水阿給本身便具有相當高的耐玩度。
再加上可愛的玩偶主角與不斷地舉辦巡迴比賽炒熱氣氛,彈水阿給很快地便在中低年齡層的學童間打出了一片天。
但經歷了近兩年的時間後,彈水阿給的風光也就僅止於此,二00五年底遊戲公司數碼戲胞驚爆財務危機,二00六年四月中旬,更甚至無預警地全面終止服務。
雖然,幾個月後,彈水阿給被另一家網路遊戲公司遊戲橘子給接手,並改名為爆爆王持續營運,但卻也風華不再。
仔細分析數碼戲胞與彈水阿給失敗的原因,仍離不開上述所提到的四大條件支柱。雖然彈水阿給看似在後三項條件上符合了,但第一項的錯誤「選錯消費者族群」卻仍造成後三大項條件的同時崩盤。
今天,絕大多數中低年齡層的學童之所以沒辦法玩其他付費的網路遊戲,而來玩免費的彈水阿給,就是因為負擔不起付費網路遊戲一個月動輒三五百元的月費。
既然,連三百元都負擔不起,又怎麼可能有餘錢去購買彈水阿給的周邊商品呢?
再者,即便遊戲公司數碼戲胞的算盤勢這樣打的:「先拉不付錢的學生來玩,藉此廣告並拓展至願意付費的玩家。」只是,數碼戲胞卻也忘記了彈水阿給的所有企畫對象幾乎都是小學生居多,這些企畫是很難吸引有消費能力的中學生甚至成年人的。
由此看來,彈水阿給的失敗,其實並不讓人意外。
六、小結:
總的來說,前段提到的四大條件支柱,其實並不僅僅是免費網路遊戲需要,不論單機版遊戲抑或付費網路遊戲,都需要這四大條件支柱。
但對於完全沒有直接收費來源的免費網路遊戲來說,這次四大條件支柱,便顯得更加重要。
只可惜,眼下台灣十數款免費網路遊戲中,扣除掉過氣的付費網路遊戲免費化後,便再也沒有任何一款免費網路遊戲能同時經得起這四大條件的考驗了,幾乎所有的免費網路遊戲都持續地靠著第二項「雄厚的資本」慘淡經營著。
由此可見,台灣是否真的適合發展「免費網路遊戲」,仍有待時間的觀察與考驗。
2006年2月16日 星期四
城邦與集團內外的合作?
為何轉貼這篇文章回來?
一來,當然與我自己是城邦的作者有關,我對城邦採取的一些方針有很大的興趣;
二來,我對「團隊整合」這個議題,有高度的興趣。
其實,在許多篇的相關散文或是達克日記裡,
「團隊整合」(或者說整併)都是被討論的主議題。
因為,學成本控管的我,
對「疊床架屋」這種浪費資源的行為,感到非常反感。
明明,同樣可以共用的資源,
為何甲與乙、甚至更多的團隊不能共用之,
一定堅持要甲也自己建一個後台、乙也建一個自己的後台,
弄得每個團隊都半大不小,
徒然浪費許多社會成本。
更慘的是,標準還都不統一,
彼此團隊之間,難得要合作時,除了團隊目的本身要整合之外,
最後甚至連調度資源這件事都要另外整合過,
這是很糟糕的狀況。
說得很明白一點,
景氣好時,風平浪靜時,這樣中小企業各自為政的狀況,也許還ok,
但,一遇到景氣不好,大風大浪時,這些小團隊根本沒有辦法維繫基本的運作了。
可,反過來說,
對於台灣人來說,
為何大家都想要自己當老闆,
大家都「寧為雞首,不為牛後」,
大家都寧可自己當中小企業的老闆,也不願意當大企業的中階幹部,
為何?
因為,大家都覺得自己最厲害,
誰都不願意屈就於其他人的領導,
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的方法最好。
當然,彈性不足,是大企業,或者「聯合團隊」,
最容易出現的毛病。
而,城邦出版集團,
就是我目前看到,最成功的大型集團,
非但擁有很完整的資源整合,
也維持了相當高比例的各部門彈性。
所以,我才轉這篇文章回來。
雖然,即便這篇文章寫得已然很好,
但,總覺得仍有些不足之處...
也許,剩下來的部份,
也只有當局者才能深刻體會的吧...
一來,當然與我自己是城邦的作者有關,我對城邦採取的一些方針有很大的興趣;
二來,我對「團隊整合」這個議題,有高度的興趣。
其實,在許多篇的相關散文或是達克日記裡,
「團隊整合」(或者說整併)都是被討論的主議題。
因為,學成本控管的我,
對「疊床架屋」這種浪費資源的行為,感到非常反感。
明明,同樣可以共用的資源,
為何甲與乙、甚至更多的團隊不能共用之,
一定堅持要甲也自己建一個後台、乙也建一個自己的後台,
弄得每個團隊都半大不小,
徒然浪費許多社會成本。
更慘的是,標準還都不統一,
彼此團隊之間,難得要合作時,除了團隊目的本身要整合之外,
最後甚至連調度資源這件事都要另外整合過,
這是很糟糕的狀況。
說得很明白一點,
景氣好時,風平浪靜時,這樣中小企業各自為政的狀況,也許還ok,
但,一遇到景氣不好,大風大浪時,這些小團隊根本沒有辦法維繫基本的運作了。
可,反過來說,
對於台灣人來說,
為何大家都想要自己當老闆,
大家都「寧為雞首,不為牛後」,
大家都寧可自己當中小企業的老闆,也不願意當大企業的中階幹部,
為何?
因為,大家都覺得自己最厲害,
誰都不願意屈就於其他人的領導,
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的方法最好。
當然,彈性不足,是大企業,或者「聯合團隊」,
最容易出現的毛病。
而,城邦出版集團,
就是我目前看到,最成功的大型集團,
非但擁有很完整的資源整合,
也維持了相當高比例的各部門彈性。
所以,我才轉這篇文章回來。
雖然,即便這篇文章寫得已然很好,
但,總覺得仍有些不足之處...
也許,剩下來的部份,
也只有當局者才能深刻體會的吧...
2005年10月20日 星期四
JAVA跨平台,太沈重
其實,這JAVA這些沒辦法真的好好「跨平台」的問題,
我自己也不斷遇到,
最近,最讓我頭痛的一次便是發生在合併我自己個人網頁時。
(請參考:《真理之翼》網海漂流記
http://61.59.207.176/phpbb2/viewtopic.php?t=3170
Java這種程式語言設計出來,
最主要的設計理念便是:「Write once, run everywhere.」
亦即,一個程式寫完之後,
每一台電腦、乃至於手機等各式各樣的電子產品全部能用。
但,長期疊床架屋,
各產商間為保住己身既得利益的作法,
已經弄得Java幾乎失去了這種能力。
手機上尤其明顯,
雖然,大家的程式幾乎都號稱用Java寫的,
但,實際上,手機遊戲都無法通用了,
更遑論其他手機的程式?
就連最早整合完成的平台:網際網路,
現在,網頁上的JAVA都有版本問題,
甚至,連瀏覽器都沒辦法好好地看。
JAVA真的有無限未來?
其實,我抱持著很保留的態度。
JAVA,學是可以學,
畢竟它目前真的應用得很廣泛。
再者,學程式語言,
本來就是一理通,萬事通。
各語言都只是邏輯問題,
換一種表達方式而已。
但,真的要寄望JAVA能一統江湖嗎?
恐怕很難…
姑且不論MS的鴨霸。
只要民主,意見就不可能統一,
意見不統一,就沒辦法有統一的標準,
沒有統一的標準,就沒有統一的概念,
更不可能有統一的作法,
統一的結果便永遠只是夢想。
二十世紀末到二十一世紀初的經濟理論,
也已不再是托拉斯為絕對之惡了…
畢竟,整個市場上,
必定要有一個相對強勢到足以領導走向的巨人,
否則,只會讓市場淪為無止境的惡鬥。
看一下二代DVD規格的惡鬥吧!
看一下法國與義大利政壇近年來的惡鬥吧!
再看不到,就開一下電視,
看一下台灣政壇與立法院在幹嘛吧!
JAVA,你要打敗.NET,
恐怕是還有很遙遠的路途要努力了…
另,沒有魔王,
就不會有勇者。
我自己也不斷遇到,
最近,最讓我頭痛的一次便是發生在合併我自己個人網頁時。
(請參考:《真理之翼》網海漂流記
http://61.59.207.176/phpbb2/viewtopic.php?t=3170
Java這種程式語言設計出來,
最主要的設計理念便是:「Write once, run everywhere.」
亦即,一個程式寫完之後,
每一台電腦、乃至於手機等各式各樣的電子產品全部能用。
但,長期疊床架屋,
各產商間為保住己身既得利益的作法,
已經弄得Java幾乎失去了這種能力。
手機上尤其明顯,
雖然,大家的程式幾乎都號稱用Java寫的,
但,實際上,手機遊戲都無法通用了,
更遑論其他手機的程式?
就連最早整合完成的平台:網際網路,
現在,網頁上的JAVA都有版本問題,
甚至,連瀏覽器都沒辦法好好地看。
JAVA真的有無限未來?
其實,我抱持著很保留的態度。
JAVA,學是可以學,
畢竟它目前真的應用得很廣泛。
再者,學程式語言,
本來就是一理通,萬事通。
各語言都只是邏輯問題,
換一種表達方式而已。
但,真的要寄望JAVA能一統江湖嗎?
恐怕很難…
姑且不論MS的鴨霸。
只要民主,意見就不可能統一,
意見不統一,就沒辦法有統一的標準,
沒有統一的標準,就沒有統一的概念,
更不可能有統一的作法,
統一的結果便永遠只是夢想。
二十世紀末到二十一世紀初的經濟理論,
也已不再是托拉斯為絕對之惡了…
畢竟,整個市場上,
必定要有一個相對強勢到足以領導走向的巨人,
否則,只會讓市場淪為無止境的惡鬥。
看一下二代DVD規格的惡鬥吧!
看一下法國與義大利政壇近年來的惡鬥吧!
再看不到,就開一下電視,
看一下台灣政壇與立法院在幹嘛吧!
JAVA,你要打敗.NET,
恐怕是還有很遙遠的路途要努力了…
另,沒有魔王,
就不會有勇者。
2005年10月12日 星期三
巫鑫:資訊不對稱 網拍稽徵成本高
巫會計師的發言真的是一針見血!
資訊不對稱的問題,
才是這次整個網拍課稅的要點。
網拍人為了不被課稅,
勢必會不斷隱藏自己的資料。
國稅局為了要能查到稅,或者是偷懶就能查到稅,
勢必也會濫用資訊優勢。
再者,我們把話題拉到比較高層次的稅法原則本身。
我一直想質疑,台灣稅務官員們,
到底有多少人還記得王建煊教授的「租稅法」內容?
樹果原則與比例原則到底有誰還記得?
就樹果原則來看,
今天,網拍這種方式下去課稅,
根本就是在殺雞取卵,
破壞全台灣所有的稅基!
網路銷售,是一個有別於傳統銷售的新通路,
換而言之,它帶來的是一片新的「藍海」。(詳情請見「藍海策略」一書。)
即便,網購這片新藍海,與統銷的舊紅海有一部份的重疊,
但,基本上,還是有刺激銷售總量與業績的效果的,
甚至還能提高營利的淨所得。
營業稅的稅率比較高?
還是所得稅稅率比較高?
叫官員們自己用膝蓋想一想吧!
當然是兩種都課最高啊!
整天以為網拍人都不繳稅,就要去課他們的稅?
別忘了,就算網拍業主要去批貨,
也大部分還是跟最上游的大盤批貨的,
大盤可是固定的營業商,
大盤早就在繳營業稅跟所得稅了!
現在,用這種強硬的手段,
逼得網拍人大量收手,
換來的是什麼?
非但課不到網拍的稅,
恐怕還會減少上游廠商們的業績,
以致於連上游廠商的營業稅跟所得稅都變少了。
這不是破壞稅基是什麼?
也別反駁說什麼,網拍的貨源都是不繳稅的,
上游的大盤商理應都是現行法規裡面,
要登記的營利事業廠商,
國稅局本來就應該要去查稅。
若連現行這些已經該登記的上游廠商之稅,
國稅局都查不到,
又憑什麼要我們人民信服國稅局查得到網拍人的小稅?
再者,延續樹果原則,
不論網拍課稅有沒有法源與合不合理情,
單是用最低階的「損益比」來衡量一下課稅成本,
就知道絕對不合算了!
光是國稅局要派人天天盯著螢幕去追,
網拍每一筆交易,
要計算是否成交,
與成交價格是多少,
就不曉得要花掉多少事務成本了!
實際上又能追到多少稅?
搞不好,增加一塊的營業稅或所得稅收入,
就要花掉十塊的人民稅收在國稅局的行動上了。
這樣的稽徵困難,
應該高中生就能理解了吧?
現在台灣政府的官員到底在想些什麼呢?
資訊不對稱的問題,
才是這次整個網拍課稅的要點。
網拍人為了不被課稅,
勢必會不斷隱藏自己的資料。
國稅局為了要能查到稅,或者是偷懶就能查到稅,
勢必也會濫用資訊優勢。
再者,我們把話題拉到比較高層次的稅法原則本身。
我一直想質疑,台灣稅務官員們,
到底有多少人還記得王建煊教授的「租稅法」內容?
樹果原則與比例原則到底有誰還記得?
就樹果原則來看,
今天,網拍這種方式下去課稅,
根本就是在殺雞取卵,
破壞全台灣所有的稅基!
網路銷售,是一個有別於傳統銷售的新通路,
換而言之,它帶來的是一片新的「藍海」。(詳情請見「藍海策略」一書。)
即便,網購這片新藍海,與統銷的舊紅海有一部份的重疊,
但,基本上,還是有刺激銷售總量與業績的效果的,
甚至還能提高營利的淨所得。
營業稅的稅率比較高?
還是所得稅稅率比較高?
叫官員們自己用膝蓋想一想吧!
當然是兩種都課最高啊!
整天以為網拍人都不繳稅,就要去課他們的稅?
別忘了,就算網拍業主要去批貨,
也大部分還是跟最上游的大盤批貨的,
大盤可是固定的營業商,
大盤早就在繳營業稅跟所得稅了!
現在,用這種強硬的手段,
逼得網拍人大量收手,
換來的是什麼?
非但課不到網拍的稅,
恐怕還會減少上游廠商們的業績,
以致於連上游廠商的營業稅跟所得稅都變少了。
這不是破壞稅基是什麼?
也別反駁說什麼,網拍的貨源都是不繳稅的,
上游的大盤商理應都是現行法規裡面,
要登記的營利事業廠商,
國稅局本來就應該要去查稅。
若連現行這些已經該登記的上游廠商之稅,
國稅局都查不到,
又憑什麼要我們人民信服國稅局查得到網拍人的小稅?
再者,延續樹果原則,
不論網拍課稅有沒有法源與合不合理情,
單是用最低階的「損益比」來衡量一下課稅成本,
就知道絕對不合算了!
光是國稅局要派人天天盯著螢幕去追,
網拍每一筆交易,
要計算是否成交,
與成交價格是多少,
就不曉得要花掉多少事務成本了!
實際上又能追到多少稅?
搞不好,增加一塊的營業稅或所得稅收入,
就要花掉十塊的人民稅收在國稅局的行動上了。
這樣的稽徵困難,
應該高中生就能理解了吧?
現在台灣政府的官員到底在想些什麼呢?
2005年5月12日 星期四
IT鑑識:數位犯罪現場調查
CNET上,總是有許多令人激賞的好文章。
電腦,或網路上的證據,
其實是異常脆弱的。
尤其是文字或圖片。
複製別人的文字下來,然後說這篇文章一定是誰發的,
真的就能證明是這個人發的嗎?
即便,這個人的文字有再強的獨特性、他的思維有多麼巧妙的原創性,
跟這篇文章是不是他本人發出來的,真的沒有絕對的關聯。
甚至,說得嚴重一點,連一絲毫間接的關聯都沒有。
犯罪者,只要收集夠多這個人以前的文章,
然後在這些文章中尋找出可以拼湊的句子,
接著按照這人習慣的排版、斷句,
馬上就可以造出一篇至少像七成的文章。
若再小心揣摩一下原作者的思維模式,
配合上原作者文章極多的因素,
只怕可以做到連原作者都不見得一時間認得出來。
連文章都能這樣仿製,
單憑剪貼簿的複製貼上,
就要認定某個login紀錄、某些句子,是某人寫的?
這簡直是癡人說夢。
即便,Prt Scr把畫面照下來,
又能證明什麼?
這年代PhotoShop等影像處理技術已經強到連幼稚園小朋友都能處理照片,
連我這種美術白痴都會用仿製筆修改自己的油畫,
不過是在照片上改幾個重點文字,又有何難度?
物證、證詞加上人證,
法理,
檢察官的推理,
最後再加上法官的判斷,
才真正能構成一個基礎的犯罪解釋。
整天拿著錄音帶、或者狗仔照片、影片,
自以為是的爆料,
又能證明什麼呢?
別人云亦云了...
台灣已經被弄成一個「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莫名社會了,
請不要再連一點點合理判斷能力都失去了...
電腦,或網路上的證據,
其實是異常脆弱的。
尤其是文字或圖片。
複製別人的文字下來,然後說這篇文章一定是誰發的,
真的就能證明是這個人發的嗎?
即便,這個人的文字有再強的獨特性、他的思維有多麼巧妙的原創性,
跟這篇文章是不是他本人發出來的,真的沒有絕對的關聯。
甚至,說得嚴重一點,連一絲毫間接的關聯都沒有。
犯罪者,只要收集夠多這個人以前的文章,
然後在這些文章中尋找出可以拼湊的句子,
接著按照這人習慣的排版、斷句,
馬上就可以造出一篇至少像七成的文章。
若再小心揣摩一下原作者的思維模式,
配合上原作者文章極多的因素,
只怕可以做到連原作者都不見得一時間認得出來。
連文章都能這樣仿製,
單憑剪貼簿的複製貼上,
就要認定某個login紀錄、某些句子,是某人寫的?
這簡直是癡人說夢。
即便,Prt Scr把畫面照下來,
又能證明什麼?
這年代PhotoShop等影像處理技術已經強到連幼稚園小朋友都能處理照片,
連我這種美術白痴都會用仿製筆修改自己的油畫,
不過是在照片上改幾個重點文字,又有何難度?
物證、證詞加上人證,
法理,
檢察官的推理,
最後再加上法官的判斷,
才真正能構成一個基礎的犯罪解釋。
整天拿著錄音帶、或者狗仔照片、影片,
自以為是的爆料,
又能證明什麼呢?
別人云亦云了...
台灣已經被弄成一個「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莫名社會了,
請不要再連一點點合理判斷能力都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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